大器晚成的于成龙,他在两江地区任职时有哪些
于成龙的故事,引人入胜,让人感叹。这位来自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的良士先贤,字北溟,号于山,生于晚明,祖上为官宦之家。电视剧《一代廉吏于成龙》《于成龙》等,让更多人了解了他这位忧国忧民的清官能吏,康熙帝更是称他为“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
于成龙的一生可以用一段传奇来形容。他经历了吏部诠选,赴广西罗城任知县,宦海浮沉20年后,终于官至两江总督,这是他政治生涯的顶峰,也是仕宦生涯中所遇风波最多之地。
一、廉吏巡视两江
“两江总督”这一职位,经历了多年的演变。于成龙成为康熙帝器重的“首任”两江总督。生于乱世的他,带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去往满目疮痍的罗城。在罗城任职六年,他改变了当地旧貌,使得百姓安居乐业。因政绩卓著,被广西布政使金光祖举荐为“卓异”,官升四川合州知州,后又历任多个职务。无论在哪里,他都秉持廉洁德行,善政为民。
康熙二十年(1681)十二月,于成龙被任命为江西江南总督,次年赴任两江总督。他的廉洁著称,节俭朴素尤甚于常人。传闻他坐着一辆毫不起眼的骡子车进入江宁(今南京)两江总督衙署。到任后,他谢绝一切宴会陈设,尽显清廉之性。
二、两江治理显惠政
于成龙主政两江后,致力于解民所忧,迅速将其廉政方针下达各地。虽然只主政两年,但他的诸多实事为民所称道。据袁枚《随园笔记》所载,他首当其冲处理的是为害两江多年的大盗鱼壳。于成龙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如《弥盗安民条约》28条,对肃清两江盗贼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整顿两江官场的不正之风,于成龙制定了《兴除利弊约》,指出实耗、私派、贿赂等15项积弊,要求官员改过自新。他还结合两江地区官员实情,制定《新民官自省六诫》,包括勤抚恤、慎用刑、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等方面。为避免懒政行为,他连续颁布法规,要求官员积极行政。
他的这些举措使得两江地区社会风貌焕然一新,百姓安居乐业。于成龙的一生,清严忠直、勤劳治事,为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祉。他的故事激励着我们,让我们明白清廉自律、勤政为民的重要性。在两江这片文风兴盛的土地上,于成龙,这位廉洁奉公、德才兼备的官员,以其非凡的治政能力,深深地影响了这片区域。他走马上任时,发现了学政废弛的问题。科举制度中的童试和乡试漏洞百出,对国家选拔人才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于是,他果断提出了《饬励学政事宜》,详列了两江地区科举事业的十三大弊政,并逐一进行整治。他经常巡视于江宁的各个学馆,对贫困的书生予以资助,鼓励他们勤奋读书。
不仅如此,于成龙还致力于修建虹桥书院,召集乡绅、聘请名师,为两江地区的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他的引领下,两江的学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除了在教育领域的贡献,于成龙还推行了一系列惠民政策。他立保甲法、抑奢倡俭,严禁养马、推诿、诬良和民惰等行为。他制定的“立保甲法三十八款、抑奢倡俭一百二十句”等材料,被下发到府州县施行,为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于成龙的廉政之举,却得罪了一部分两江地区的官员。这些官员贪图享乐,讲究排场,对于成龙的廉政措施极为不满。他们造谣中伤,诽谤于成龙已经变质为贪官。甚至有人指责他任人唯亲,在两江地区作威作福,目中无人。
康熙二十二年,副都御史马世济在江宁督造漕船时,也受到了一些两江官员的谗言影响。他回京后参奏于成龙年老体弱,被中军副将田万候欺骗蒙蔽,其政令多令百姓不满。尽管吏部核查后未发现确凿证据,但康熙帝仍对此产生了疑虑。已年近古稀的于成龙,听闻此弹劾后,思绪混乱,上疏请求辞官。康熙帝经过深思熟虑,坚信于成龙的为人,命其继续镇守两江。
康熙二十三年,于成龙因病逝世于南京总督衙署。他一生廉洁奉公,别无他物,只有箧中的一袭绨袍和床头的几器盐豉。康熙帝听闻其病逝之事后,深感惋惜,对其始终廉洁、为民所称颂的品德表示肯定。
于成龙在两江地区的两年任职期间,虽受到质疑和诽谤,但他的美名最终得以彰显。他去世后,两江百姓罢市聚哭,家家绘其画像祭祀。他的事迹反映出“治大省如烹小鲜”的道理,成为后世官员学习的典范。他无愧于硕儒范鄗鼎的评价,“本朝养士四十余年,得于先生,其廉可不谓尽善乎。”他的德行和贡献将永远为万民所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