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本来是一件小小的宰白鸭案 结果事情越

短剧剧本 2025-08-15 16:35www.alimta.cn娱乐明星网

今天,趣怪网的小编将带大家深入了解晚清时期著名的“宰白鹅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示。

在国家动荡之际,贫困百姓承受的痛苦尤为深重。有句诗这样写道:“兴盛时,百姓受苦;衰败时,百姓更苦。”在封建时代,权势是生存的唯一法则。当官府都贪赃枉法时,贫苦百姓便陷入了无法申诉的困境。

这一困境在晚清的一桩案件中得到了生动体现,俗称“宰白鸭案”。原本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案子,却意外牵扯到了众多官吏。事件闹大后,竟传到了慈禧太后的耳中,真相才得以大白,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宰白鸭”又是何意?接下来,让我们详细讲述这个著名的“宰白鸭”案。

清人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中解释了“宰白鸭”的含义。在福建漳、泉二府,有一种顶凶之案极为普遍。富户后,会出资给贫者,让他们代替抵命。这种现象被称为“宰白鸭”。

所谓“宰白鸭”,就是有权有势的人遇到官司时,以重金收买贫寒子弟或无业游民来顶替罪名。这些顶凶者为了钱财而主动认罪伏法,就像是因贪利而被人任意宰杀的白鸭,故被称为“宰白鸭”。

这种陋俗最早出现在乾隆年间的福建漳州、泉州以及广东的潮州、惠州等沿海地区。后来,这种风气逐渐蔓延至广西、江西、湖南以及浙江等省。据史载,当时仅福建漳州、泉州两府,每年因“宰白鸭”而枉死的人命案就多达百数十起。

道光皇帝在批阅相关奏折时,曾对此愤怒不已,严厉痛斥这种行为,并要求各级官府坚决杜绝这种非法行为的蔓延。效果并不显著。

“宰白鸭”案件是犯案者与顶罪者双方自愿的行为,即便有廉明的官员也易受其蒙蔽。案件的最悲哀之处在于,即便主审官愿意为顶凶者洗冤,也往往无能为力。

晚清时期的一桩案件却大大打击了“宰白鸭”的势头。

清光绪五年,胡体安等百余盗匪劫掠了镇平县张楼寨张肯堂家。张肯堂报案后,捕头缉逮了盗首胡体安。胡体安照例贿赂后释放,另以18岁农民王树文顶罪结案。

光绪七年,河南巡抚接到处决指令。清廉的涂宗瀛在验明正身时,顶替的王树文临刑大呼冤枉。大清法律规定,临刑呼冤者须上报复审。

涂宗瀛打算亲自审判此案,但还未等王树安的父亲前来作证,他便因升迁而离开。顶替他的李鹤年官吏并没有涂宗瀛清廉,为了躲避责罚而制造伪证。结果引发朝臣不满,案件被告知慈禧。

后来派来的张之万是涂宗瀛的好友,两人私交甚好且同样清廉。经过张之万的明察,发现了案件的真相,还王树安清白。王树文供出了他只是被逼为胡体安等人看守衣服,并未参与行劫。最终,王树文只是被杖一百徒三年。而那些参与其中的官吏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传到了慈禧耳中,并得到了明察以及惩罚。这也让众多官吏不再敢包庇“宰白鸭”。这一事件足以警示后人,权力与正义必须并行不悖。

参考资料:《庸闲斋笔记》、《清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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