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设系统一科长十几年贪19套公房 被判有期徒刑20年
杭州一科长,公房变私房:贪念之下的十九载迷途
新华社报道,近日,杭州市纪委揭示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局房证管理科的前任科长马伟荣,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房转为私房,贪婪地占有了19套公房。
这些所谓的公房,源于计划经济时代,被称为公有住房或国有住宅。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这些公房因其数量庞大且地处繁华地段,市场价值飙升。
办案人员透露,当时的拱墅区住建局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混乱不堪,公房的家底、出租和销售都是“糊涂账”。在这样的环境下,马伟荣的贪念得以滋生,他甚至只需签个名就能轻易攫取公房。
更为严峻的是,这些公房经常面临征迁,其价值因此飙升数倍甚至几十倍。在城中村改造的浪潮中,许多公房被拆迁安置,而马伟荣所在的科室正是负责这一工作的。他与当时的分管领导——现已被处理的谭招土,共同包庇、共同谋利。
其中一起事件发生在2002年,当时米市巷二期拆迁项目中,某房产公司拆除了大量公有住房的公共面积却没有给予补偿。马伟荣利用职权,以拱墅区房管局的名义与房产公司进行交涉,最终他获得了三套拆迁安置房,而谭招土获得一套。三套房子到手后,马伟荣迅速将其转让,获利109万元。
法院的审理查明,在1997年至2007年间,谭招土指示马伟荣将多套公有住房登记在其亲属及情人名下。领导的纵容和同流合污使马伟荣的胆子越来越大。正义终究会到来。2017年7月,杭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马伟荣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公房管理的巨大漏洞,也凸显了权力的诱惑与监督的重要性。马伟荣的贪念让他走上了不归路,同时也警示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不被贪念所迷惑。
这起事件也让我们深思:如何更好地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如何加强公职人员的道德教育,让他们真正为人民服务?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马伟荣的案例是一个沉重的教训,提醒我们权力的诱惑与风险并存,我们必须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行使职权,守护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