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网何庆魁通过万里造林非法获利600万
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乌日图披露了一起引人瞩目的案件细节。关于何庆魁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关联,司法审计结果揭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何庆魁从该公司提取的林地销售利润和形象代言费用竟然高达600余万元。
深入调查后发现,何庆魁不仅以“无形资产”入股成为万里大造林的合作伙伴,还与陈相贵签订了合作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的合同书。根据这份合同,他拥有财务核算利润的20%所有权。警方还发现了何庆魁与陈相贵亲笔签名的结算清单,显示他通过林地销售提取了巨额利润。
除此之外,何庆魁还以形象代言人的身份从公司提取代言费。在2005年和2007年,他与陈相贵补签了形象代言协议书,规定他的代言费用数额巨大。司法审计结果显示,他已经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了500万元以借款和形象代言费的名义。
乌日图以幽默的语气说:“俗话说‘拿人钱财’,何庆魁在万里大造林案件上确实做到了。”在万里大造林公司的高管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何庆魁迅速反应,以副董事长的身份发表公开信,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并在网络上发文呼吁所谓的“护法维权”。
尽管自治区公安厅为了维护投资群众的利益已经向何庆魁追缴涉案款项,但他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依然为何相贵喊冤,拒绝退还收取的涉案资金。对此,办案人员表示,公安机关将加大力度,继续全力追缴涉案款项,确保投资群众的血汗钱不被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既得利益者非法占有。他们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坚决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
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何庆魁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复杂关联,还展现了一个公众人物在金钱面前丧失原则、为犯罪分子辩护的丑恶行为。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时,不应忘记社会责任和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