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远征为岳父作品讨著作权 妻子梁丹妮落泪

电影明星 2025-08-18 06:41www.alimta.cn娱乐明星网

聚焦冯远征与梁丹妮:梁信《红色娘子军》著作权纷争揭幕

昨日,一场关于梁信经典之作《红色娘子军》的著作权诉讼案说明会在北京召开,由冯远征与梁丹妮夫妇主持。这部触动无数心灵的电影故事,其背后隐藏的著作权纷争终于浮出水面。

《红色娘子军》不仅仅是一部作品,更是时代的记忆。作为电影故事的创作者,梁信将这份珍贵的记忆托付给了女儿梁丹妮与女婿冯远征。他们指出,中央芭蕾舞团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继续演出该剧,涉嫌侵权。

冯远征分享了他的心路历程。从最初的希望通过版权局调解,到不得不走向法律途径,这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他提到,岳父梁信最初因为顾忌老朋友、老关系而回避这个问题,但中芭的态度转变让他意识到争取权益的必要性。对于中芭的侵权行为,他们期望获得每年至少10万元的补偿。

背景资料显示,《红色娘子军》的文学剧本创作于1960年,后由天马电影制片厂拍摄并公映。芭蕾舞团在未告知梁信的情况下将其改编为芭蕾舞剧。随着《著作权法》的实施,双方曾签署协议,但使用权期限模糊,引发争议。

律师观点指出,如果梁信的证据被采信,他的著作权应得到维护,但维权有时效性。按照他们的诉求,最多可能获得20万元的侵权赔偿。而关于合同中的使用期限问题,律师表示,除非合同中有“永久”的字眼,否则有效期最长为20年。书信中的期限可作为合同补充。在法院对证据合同采信的情况下,法官一般会倾向于保护作者的权利。

这场说明会不仅揭示了《红色娘子军》背后的著作权纷争,更展现了一出关于记忆、尊重与法律的现代戏剧。冯远征与梁丹妮的坚持,让我们看到了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与保护的重要性。据冯远征透露,中国芭蕾舞团在回应北京市版权局的信函时明确表示,经典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并不适用于当前的著作权法规定。这部芭蕾舞剧作为特殊时期革命样板戏的代表,与现代商业演出模式下的剧目有着本质的不同。

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红色娘子军》以其独特的艺术价值和社会意义,成为了时代的印记,深受观众喜爱。这部芭蕾舞剧的创作与演出,旨在传承红色文化,弘扬革命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刻的社会内涵。其在版权法上的适用性应当受到特殊的对待和考虑。

对此,知名律师李先生表示,如果演出方是出于非营利目的进行演出,法官在裁决时可能会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毕竟,免费演出不仅能够满足观众的观赏需求,还能够促进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红色娘子军》这类具有特殊历史背景和文化价值的作品,版权法应当更加灵活地加以应用,以平衡版权保护与文化传承之间的关系。

《红色娘子军》作为一部具有特殊历史地位和文化价值的芭蕾舞剧,在现代版权法上的适用性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我们应该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来面对这一问题,既要保护创作者的权益,也要兼顾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需要。期待未来在版权法领域能够有更多的灵活性和创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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