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和东汉都实施了察举制 这制度到底有什么优
今天趣怪网的小编带大家走进历史的长廊,探寻西汉开国时期选官制度的演变与革新。让我们跟随历史的脚步,了解察举制在历史舞台上的崛起与发展。
在西汉的开国时期,官员的选任沿袭了秦代的制度,世家大族的子弟享有入仕的优先权。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弊端的逐渐显现,这种旧有的选官方式已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为了寻找新的选官方法,解决官吏来源的问题,察举制应运而生。
察举制是一种从民间选拔人才的制度,旨在稳定社会的政治秩序,确保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它通过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的各级主管官员推荐民间出众人才,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补充到各级机构中。
从公元前196年开始,察举制作为两汉最重要的选官制度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从最初的诏求贤才,到文帝时期的进一步推广,察举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
察举的科目繁多,主要分为特举特科和岁举特科两大类。特举特科是皇帝根据时势需要临时规定的科目,不定期举行,其中包括重要的科目如贤良文学、贤良方正、明经等。而岁举特科则是每年进行的推荐选举士人的活动,科目包括孝廉和茂才。
两汉对察举人才的标准有着明确规定,开创了以儒术取士的时代。取士内容包括德行、学问、法令、谋略四个方面。察举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他们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举,最终到中央任郎官。
察举孝廉有一定的名额限制,根据郡国的人口数量来确定每年的察举人数。在西汉时期,共举孝廉两万多人,举孝廉达四万多人。这些孝廉出身的官员在两汉国家机构中所占的比例很大,可见举孝廉是选拔各级官员的主要途径。
两汉时期主持察举事务的官员多为高官显宦,秩品一般在二千石以上。如果察举者举人不当,将会受到惩罚。并非所有人都能获得察举的资格,有些特定的人群如市井子孙、尚书、宦官的子弟等不得被察举为官。而在东汉时期,更明确规定了一些特殊人群的子弟不能举为孝廉。
经过举荐和考试后,孝廉多被授予中央九卿的属官,茂才所授的官职则高于孝廉,一般授予光禄大夫、侍御史、郡守、县令等。察举制作为一种选官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和漏洞。因为选举大权掌握在少数高官手中,容易出现官样文章和结党营私的现象。这些被举荐者往往成为举荐者的门生,形成了大大小小的私人政治集团,最终导致了东汉末年以来的世家门阀地主和封建割据势力,危害社会长达数百年之久。
察举制作为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存在许多问题和漏洞,但它的出现为选拔人才开辟了新的途径。让我们一起走进历史的长廊,探寻更多关于西汉选官制度的奥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