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首次明确
近日,中国表演行业协会公布了全新修订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这份办法着重针对演艺行业中的不良行为,尤其是那些被公众广泛关注的“劣迹艺人”。该办法旨在规范演艺人员的行为,并提升整个行业的道德标准。
该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劣迹艺人”将被协会会员单位抵制,抵制期限从一年到永久不等。对于那些希望在抵制期满后复出的艺人或单位,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内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过全面的审查。只有得到道德建设委员会的同意,方可继续从事演艺活动。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长朱克宁强调,这一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演艺人员的职业规范,还详细列举了演艺人员应遵守的十项义务和责任条款,包括遵守社会道德、尊重合作伙伴等。还设立了禁止条款,涵盖了诸如酒驾、无证驾驶、扰乱公共秩序、发布不当言论等行为。
除此之外,该办法还成立了专门的道德建设委员会,负责演艺人员的道德建设和自律工作。对于违反规定的演艺人员,协会将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实施不同级别的行业抵制,并与其他行业合作,进行跨行业的联合惩戒。
值得一提的是,该管理办法也注重给那些希望复出的艺人提供机会。如果艺人在经过一段时间后表现出改正和进步,并通过道德建设委员会的审查,那么他们有可能得到重新从事演艺活动的机会。对此,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将向会员单位和个人通报,并监督引导其参与行业、职业、公益项目等活动,帮助他们改善社会形象。
《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为规范演艺行业秩序、提升行业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不仅让那些违反规定的艺人受到应有的惩戒,也为整个行业树立了一个明确的道德标准,引导演艺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为观众呈现更好的艺术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