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开展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从法条走进现实,赋予房屋更多生命力
随着去年《民法典》的实施,居住权这一新设的用益物权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对于这一法律概念仍感到有些陌生。随着其在全国各地的落地实施,居住权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强有力的辅助措施。
在成都,市民肖女士领取了四川省颁发的第一本居住权登记证明,这一举动标志着居住权不再是纸上谈兵,而是成为了现实。那么,为什么要在已经拥有所有权的基础上再设立一个新的用益物权呢?
这背后的原因,源于现实生活的需求。《民法典》之所以新设居住权,是因为单一的产权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希望将房产留给特定的人,但同时也要考虑到其他需要照顾的人。居住权的出现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将住宅的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从所有权中剥离出来,可以实现一项不动产物权惠及多个群体的目标,使利益最大化。
对于老年人来说,居住权的出现更是带来了福音。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化问题愈发严重。《民法典》中的居住权为老年人提供了“以房养老”的新选择。对于那些只有一套房屋的失独老人来说,他们可以选择设立并登记居住权,然后将房屋出售,拿着这笔收入轻松实现养老。这一举措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养老选择,也为他们的晚年生活增添了一道坚实的物质屏障。
居住权的设立并不是随意的,它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性。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及时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不得用于生活居住以外的用途,也不能转让、继承或抵押。这些规定的设立旨在确保居住权的规范运作,使其更好地惠泽公民,造福社会。
尽管居住权的设立带来了诸多好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一些挑战。有网友担心,设置了居住权的房屋多为老旧房,且存在“延期交付”的风险,这可能会影响房屋的买卖。在推广居住权的过程中,需要为居住权的设立、取消、衔接等提供畅通的渠道,增强其吸引力,让老年人更加安心地选择“以房养老”。
立法进步让社会更美好。新时代的《民法典》赋予了居住权更多的人本与法治基因。随着居住权在全国各地的落地实施,这一新用益物权已经开始在应对老龄化、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未来,随着不断的优化和完善,居住权将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为公民提供更多的福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