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再囧途之泰囧》制片方遭起诉 竟不是《人
《泰囧》风波:亿元官司背后徐峥与老东家的恩怨纠葛
由徐峥、王宝强主演的喜剧电影《人在囧途之泰囧》在全球引发了观影热潮,票房狂揽12.6亿,口碑载道。这部电影的辉煌背后却隐藏着一起巨额官司。
电影《人在囧途》的出品方将《泰囧》制片方及主演徐峥告上法庭,指控他们故意误导宣传,使观众误以为《泰囧》是《人在囧途》的续集,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这一官司索赔金额高达1亿元人民币。
近日,光线传媒在公告中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要求他们立即停止涉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光线传媒认为此判决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因此坚决表示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这起官司并非简单的法律纠纷,背后隐藏着徐峥与老东家武汉华旗影视公司之间的恩怨纠葛。回想起2010年,徐峥与王宝强主演的《人在囧途》公映,以800万的低成本收获了5000万的票房,成为当年的黑马,为武汉华旗带来了丰厚的回报。此后,双方曾计划合作拍摄《人在囧途2》。
仅在几个月后,徐峥宣布退出“囧2”的拍摄,原因是与片方的制作理念发生偏差。这一决定让武汉华旗感到意外和失望。离开武汉华旗后,徐峥经历了多次投资碰壁,直到遇到光线传媒合作拍摄了《人再囧途之泰囧》。
在《泰囧》公映后,创下了华语电影票房纪录的也引来了官司。武汉华旗公司认为,《泰囧》在宣传、制作过程中有意无意地打着《人在囧途》续集的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为此,他们将多家公司及徐峥本人告上法庭,索赔1亿元。
这场官司不仅关乎两家公司的利益,更反映了电影行业中的竞争与合作关系之复杂。随着案件的进展,我们也将继续关注这一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