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姻很自由?古代什么时期的婚姻是自由的
古代婚姻的自由与束缚:探寻不同历史时期的婚姻制度变迁
随着历史的长河滚滚向前,婚姻制度作为社会文化的产物,也在不断地演变。今天,让我们一同回溯古代婚姻的历程,看看在那个遥远的时代,婚姻是如何的自由与束缚并存。
许多人可能认为古代的婚姻是极其不自由的,人们只能顺从父母的意愿,嫁娶对象也是由家中长辈决定。历史并非全然的如此。实际上,每个朝代都有其独特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与束缚并存的现象贯穿始终。就如人们对寡妇的态度变迁一样,一开始寡妇改嫁是普遍现象,而后因理学的兴起,才逐渐注重“贞节”。尤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先秦时期,婚姻是相对自由的。
在先秦时代,尚未形成严格的“男尊女卑”观念,婚姻比较自由。那时,女性有再嫁的权利,甚至在丈夫在世时也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如孔子一家就曾多次出现离婚的情况。不仅孔子一家,其他儒门弟子中也有不少离婚的案例。春秋时期的夏姬曾七次改嫁,且三次成为王后。熟悉的姜子牙的故事也是因妻子嫌弃他谋生无方而离婚。这些都显示了当时婚姻的自由度。
这种夏商周时期的婚姻自由,并不意味着当时人具有现代婚姻观念。其主要原因是那个时代脱胎于群婚制思想观念的遗留。从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关于人伦制度并未完善的故事,如君通臣妻、亲缘之间的混乱关系等。相较之下,秦汉以后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中,女性的婚姻自由受到了更多的限制。
从周朝开始,主流社会开始反对随随便便的离婚。《易·序卦下》强调夫妻之道不可不久。《大戴礼记》则规定了男人休妻的“七出、三不去”。七出包括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等,三不去则是保护女性的条款,包括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等情况。这些规定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使得婚姻的主动权掌握在男人手中。但男人离婚休妻也是有条件的,这就是所谓的“七出”。而“三不去”则是女性的保护伞,使她们在某些情况下免受被休的命运。
除了“七出、三不去”,秦汉以后还有“和离”与“义绝”之说。“和离”是指协议离婚,类似于现代的协议离婚。而“义绝”则是指夫妻间发生了严重的不和或背叛行为时,不得不采取的一种极端措施。这些制度反映了古代社会在婚姻问题上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探寻古代“和离”与“义绝”背后的故事,以及对敢于挣脱婚姻枷锁的巾帼英雄们的赞美
尽管“和离”一词听起来和谐美满,但实际上往往隐藏着男方掩盖家丑、出妻的无奈之举。而“义绝”,则是指在一方恶性伤害事件发生后,官方为了维护正义而强制夫妻双方离婚。例如,丈夫因故杀害小舅子,这样的婚姻便会被官方强制解散。在秦汉之后的古代社会中,女性往往缺乏婚姻中的主动权。她们就像是“抱着木头走”,即使婚姻不幸福,也只能忍辱负重,勉强维持。
尽管如此,仍有许多勇敢的女性敢于挣脱婚姻的枷锁。她们是时代的巾帼英雄,为了追求婚姻的幸福,她们勇敢地选择了离婚。在那个时代,女性主动提出离婚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
孔子制定的“三纲五常”中的“夫为妻纲”犹如枷锁般束缚着女性。也有许多女性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奋起反抗。在唐朝,有一位女子因丈夫以微小的理由休妻而不服,通过白居易的公正判决,成功保住了自己的婚姻。这位女子并没有选择顺从,她的行动展现出了她的勇气和决心。
另外一位名叫夏侯的汉朝女子,对丈夫黄允的背叛表示不满。为了报复丈夫,她决定举行一个公开的离婚仪式,得到了婆婆的支持。在离婚宴会上,她揭露了丈夫的丑事并责骂他。她的反抗为自己无故被休赢得了尊严。
至于大才女李清照,她更是为追求婚姻自由勇敢与男人离异的典范。她起初嫁给了金石专家赵明诚,夫妻感情深厚。在赵明诚去世后,李清照选择了再嫁。但这一次的婚姻并不幸福,她的丈夫张汝舟贪图的是她的财物。面对家暴,李清照忍无可忍,她向官府告发了张汝舟的罪行,虽然付出了坐九天牢的代价,但她终于为自己争得了自由身。
古代女性主动提出离婚并不易。她们面临的困难重重,即使付出挨一百板子的代价也难以实现。有些女性甚至因为强行改嫁而面临生命的危险。但即便如此,这些勇敢的女性仍然选择了为自己争取幸福,她们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
这些巾帼英雄们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古代女性在婚姻中的无奈与勇敢。她们敢于挣脱婚姻的枷锁,追求自己的幸福。她们的勇气和决心值得我们致敬和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