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古代女子15岁不嫁就要坐牢?
在中国古代,婚龄标准因朝代而异,存在早婚与晚婚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念与实践。
周代的礼仪文化中,男性年满三十方可娶妻,女性则需在二十岁时出嫁。这样的规定给人一种古代中国实行晚婚晚育的印象。深入史料,我们会发现另一种现象:古代女性如果在十五岁仍未出嫁,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事实上,中国古代社会更倾向于“早婚国家”,特别是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遍偏低。早在十一岁,一些女性就已步入婚姻的殿堂。比如,《梁书·张缅传》与《周书·城冀传》中的记载,便提到了有女性在十一岁时出嫁的实例。甚至还有更早些的六岁成婚的例子,如汉昭帝八岁时继承皇位,便迎娶了仅六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按照《礼记》的规定,古代嫁娶的一般标准是男性二十岁、女性十五岁。但每个朝代都有各自的规定,例如有的朝代规定“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还有的朝代则是“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
为解决人口出生和男性婚配问题,不少朝代采取了强制女性出嫁的手段。一旦女性到达一定年龄仍未出嫁,官府便会介入,为其寻找配偶。《汉书·武帝纪》记载,若女子到十七岁仍未嫁人,地方官府会强行干涉其婚姻事宜。这种措施虽然可能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解决了许多单身男性的婚姻问题。
在中国古代,婚姻大多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扮演着牵线搭桥的角色。《说文》中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从先秦时期开始,媒人的重要性就已凸显。若无媒人,即便男女双方私定终身,也需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这被称为“采媒”。
不少朝代从法律上规定结婚必有媒人。到元代,这方面的规定更为详细,媒人需由地方威信高的老人推荐,选诚实守信的已婚妇女报给官方,登记注册,统一管理。古代还有一种官媒,即官府负责解决“剩男”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剩男”找老婆,给“剩女”找老公,实是一种分配婚姻。
官媒这一角色在先秦时代就已存在,一直延续到某些历史时期都设有“官媒”。因为男多女少,官媒在当时权力较大,“剩男”们争着送“聘金”,官媒也因此成了“油水很足”的职业。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官媒还会在晚上去“查墙子”,也就是搜查方便男女私会的地方。如果发现私会现象,往往会将男女赶走。这种时代的特殊产物在中国古代历史中留下了独特的印记。